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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針對宜蘭鴨場加強監測檢出核酸陽性案例說明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323
依據防檢局本(101)年3月23日說明,為因應我國發生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本年3月起各縣市政府全面啟動轄內養禽場訪視調查並且擴大採樣監測,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3月13日所採檢體經畜衛所檢驗,22日檢出帶有H5N2病毒核酸,雖尚未分離出病毒,全場約1,000隻鴨隻已於當日立即移動管制,後續並展開周圍禽場訪視調查,檢體之實驗室檢驗仍進行中。
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以下稱防治所)表示經通報疑似感染之鴨隻可能來自本縣某養鴨場,目前仍在確認中,防治所並表示已對該疑似場完成家禽健康訪調及全場消毒工作,據該養鴨場負責人表示,其鴨隻飼養期間生長情形良好,因已達上市成熟階段,故於3月上旬全部售出,售出時之育成率頗高,目前為空場。
防治所除已完成該場家禽健康訪調及全場消毒工作,亦已針對該場週邊半徑3公里內養禽場進行禽隻健康訪調及監測採樣,並同時加強該區公共區域及禽場消毒防疫工作,迄目前並無異常疫情發生。
防治所也籲請養禽業者應提高警覺,因近期溫差顯著且為候鳥遷徙時節,為禽流感好發時節,我國位處候鳥遷徙必經路徑,無法避免發生風險,因應寒流又將來襲,請養禽業者確實做好禽舍及家禽保溫措施,並注意通風,減低可能之緊迫,以有效防範疾病發生風險。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除可藉由野禽傳播外,亦可透過人員及污染物媒介而傳播,故應加強人員車輛進出管制及消毒、對於禽舍、載運車輛(集運或抓雞車、飼料車、化製車等)及運輸載具(運輸籠、蛋箱及蛋盤)徹底清潔消毒,以防範透過生物媒介物傳播媒介,有效降低疫情發生機率。另外透過每日自主觀察家禽健康情形,若有異常警訊,請立即通報防治所或所在地公所協助處理,並配合必要採樣監測工作,共同防杜任何疫情發生與蔓延,確保產業的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