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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呼籲 任意棄置病死禽依法嚴懲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1.13
針對雲林四湖今天傳出死禽被丟棄在大排放水流一事,李進勇縣長表示,下令水利處及環保局立即進行打撈及清除,並要求警局加強巡邏勤務,調閱路口監視系統究辦,請飼主不要以身試法,同時呼籲飼主,畜禽有異常情形,應立即通報公所或防疫所,絕對不可任意棄置病死禽,導致疫情擴散。

李進勇縣長下令水利處及環保局立即進行打撈及清除李進勇縣長下令水利處及環保局立即進行打撈及清除

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任意丟棄死禽者,將依照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致疫情蔓延或散播,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的最嚴厲懲罰。呼籲縣內禽場如有異常死亡現象,請勿任意丟棄,應立即通報公所或防疫所,避免污染環境及造成疫情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