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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禽流感防疫機制 縣府及相關鄉鎮二級應變開設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6.01.06
縣府今(6)日下午接獲通報,位於台西與麥寮交界處的新虎尾溪康熙橋下台西蚊港新虎尾溪溪畔遭人拋棄死禽百餘隻,縣府水利處、動植物防疫所、縣環保局相關單位立即趕往現場,以大型消毒車輛針對附近公共水域進行清理及消毒作業。
縣長李進勇並立即召開緊急應變會議,全面監控疫情,降低損害,六點裁示如下:
1.即刻起,縣府二級應變開設,並由農業處協請相關鄉鎮公所同步開設。
2.動植物防疫所加強防疫宣導及後續化製作業
3.環保局連繫焚化爐預做相關準備
4.水利處儘速進行打撈清理及消毒作業
5.警察局加強養雞熱點的巡查
6.動植物防疫所研擬啟動空拍機監控督導

動植物防疫所技正鄭安國表示,畜禽死亡後容易迅速孳生細菌,組織產生死後變化,惟為慎重起見,仍會採樣送淡水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至於清理死廢畜禽,亦以密閉式化製車輛運往化製廠化製。另將積極追查死屍來源,若追查到丟棄死屍的飼主,並派員採樣檢驗,如有驗出禽流感陽性反應,將進行預防性撲殺,撲殺及銷毀的物品,因飼主隱匿未通報將不予補償。
動植物防疫所呼籲,正值高病原性禽流感好發時節,為有效控制疫情,防疫所人員呼籲轄內畜主,如發現所飼養家禽有異常死亡情形,一定要盡速通報鄉鎮公所獸醫或動植物防疫所,一旦查獲隨意丟棄廢死畜禽,除將依法先裁罰,也會立即派員回溯畜牧場採樣,如確定為高病原性禽流感,將進行預防性撲殺,撲殺及銷毀的物品不予補償。同時也籲請附近民眾,如有發現可疑車輛、人員在附近徘迴,亦請多加以關注。
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棄置斃死禽畜及廢棄物,一經查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最高罰則3萬元;情節重大將移送可處1~5年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另防疫所指出,倘若因棄置死禽造成疫情蔓延或散播,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的最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