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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家禽禁宰禁運政策 雲林縣配合執行

  • 發布單位:新聞處

中央家禽禁宰禁運政策 雲林縣配合執行
新聞稿106.02.16
禽流感中央疫情應變中心今(16)日召開會議,指揮官林聰賢宣布,自106年2月17日上午零時起至2月24日上午零時止,全國家禽禁止移動7天;自106年2月17日中午12時起至2月24日中午12時止,全國家禽屠宰場休宰7天。室內飼養且直接送到屠宰場屠宰的白肉雞,以及1日齡的雛禽不在此限。禽類蛋品如果有經過洗選或燻蒸消毒,並附上特約獸醫師開立證明書者,可以輸運販售。針對相關業者因禁宰受到的影響,政府也提出損失補償與低利貸款等配套措施。
有關禁宰禁運措施,雲林縣防疫人員將會同縣府農業處派員監督,也將輔導屠宰業者在這段期間內加強整場消毒工作,以確保開宰之後禽畜產品安全無虞,與業者合作共同來防範此波禽流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