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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農民衝擊 「巴拉刈」禁用政策延至108年2月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參考資料106.5.25
為兼顧植物保護需求與農民的健康及安全,禁用劇毒性成品農藥是國際農藥管理趨勢,也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既定的政策,農委會近年來已陸續評估禁用多種劇毒農藥,目前僅剩 10 餘種。

「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含有巴拉刈之混合劑),其防除雜草功能及範圍已有其他除草劑可以替代,另針對「24%巴拉刈溶液」用於紅豆植株乾燥處理部分,亦有「氯酸鈉」藥劑可供替代使用,為此,農委會預告啟動「巴拉刈」相關農藥退場機制,「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將自107年2月1日起禁止製造、加工及輸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販賣及使用,該緩衝期間將近1年9個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籲請農民不要搶購囤積。

縣府亦籲請中央政府多傾聽農民心聲,並對即將上路的巴拉刈禁用政策儘速提供配套措施,避免衝擊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