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03.22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配合雲林地檢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日前同步搜索縣內三處養禽從業人員住家及禽場,針對不法禽流感疫苗(血清)展開查緝,總共查扣不明血清544瓶,非法原料藥一桶,已採樣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中。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國內目前對於禽流感案例場採取全場撲殺政策,所以尚未核准使用禽用禽流感疫苗,市面上現有關於禽流感相關疫苗或血清,皆屬「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條認定之動物用偽藥,依同法第33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養禽業者使用動物用偽藥者,依同法第40-1條規定,得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另動植物防疫所亦強調,目前鴨隻上市前,規定飼主必須申請檢驗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陰性,才能送往屠宰場屠宰;而雞、鵝、火雞都是高感受性動物,一旦罹患禽流感,會表現出明顯的充血、發紺症狀,駐屠宰場獸醫師很容易判別畜禽是否罹病,因此上市禽隻安全無虞,消費者不用擔心。
防疫所呼籲縣內家禽飼養業者做好禽場自主衛生管理,勿使用來路不明動物用藥品或疫苗,也將加強各業者相關稽查工作,另亦持續配合檢警加強查察相關不法業者,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非法動物用藥品,以維護畜禽健康、確保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