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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輔導畜主處理畜舍墊料作業流程

  • 分類:家畜防治類
  • 發布單位:所長室
  • 上版日期:104-02-01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墊料及水池消毒作業規範
1.水禽糞便為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傳染主要媒介,因此需要儘速移除,避免感染其他野生鳥類,或形成帶原者。
2.目前防檢局所許可的墊料處理方式有四:
(1)曬乾後移往焚化爐焚燒:將場內所有禽糞、墊料裝袋,運往垃圾焚化爐燒毀後,以生石灰遍撒禽場,生石灰不敷使用時,請自行購置:。
(2)原地焚燒:將場內所有禽糞、墊料曬乾後,堆疊成小堆,添加燃油或薪柴助燃,注意火源勿靠近住家或建物,以免發生危險,維持糞堆底部通風,有利於完全燃燒。
(3)遍撒石灰後集中就地掩埋。
(4)集中成堆或裝袋後覆蓋帆布自然發酵3週以上。
3.池水先以20ppm漂白水消毒,24小時後放乾並曬池,配合全場消毒再次撒佈石灰。
4.未依上述規定完成墊料或池水清除消毒者,除將影響補償作業及本區無法復養外,更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虞,倘導致散布動物傳染病流行疫情者,最重將可罰100萬元。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關心您 05-552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