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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國大陸H7N9案例,動植物防疫所籲請養禽業者應加強自衛防疫工作,防範疫病入侵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2.04.0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昨(1)日表示,中國大陸衛生及計畫生育委員會於本年3月31日發布確認該國3人感染H7N9禽流感造成部分死亡個案,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稱疾管局)該(31)日即透過跨部會之人類及動物禽流感聯繫機制通知防檢局,加強邊境聯防及主動監測作為,並共同對外說明。防檢局表示已於各港口及機場加強檢疫措施,嚴防港澳及中國大陸旅客攜入禽鳥類及其產品,並持續加強候鳥及家禽場監測工作,掌握禽流感疫情狀態,若發現可疑病例將依程序即時處置。
防檢局強調,自87年起陸續執行禽流感主動監測至今,均未曾自國內家禽場及豬場檢出H7N9案例;雖98年及100年曾於台南四草及宜蘭礁溪候鳥排遺檢出H7N9低病原性病毒,然當時針對該2處採樣點執行半徑3公里範圍內養禽場之採檢確認,結果並未檢出禽流感病毒,確認H7N9病毒未媒介傳播至國內禽場。
養禽業者務請提高警覺,加強養禽生物安全防範措施,不可掉以輕心
本縣於去(101)年5月雞隻罹患H5N2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旋於是日完成該場撲殺清場及周邊環境消毒作業,至目前為止縣轄內養禽場一切健康情形正常。動植物防疫所仍會持續針對轄內養禽場加強禽流感監測,以期及早發現並防阻疫病之發生蔓延,而對於養禽場及其週邊之消毒工作亦會一直持續進行。
禽流感主要藉由與帶毒禽鳥接觸而傳播,國內家禽雖未曾檢出H7N9病毒,然為有效防範其媒介與發生,呼籲養禽業者加強養禽場生物安全,並配合必要採樣監測工作,共同防杜疫情發生,確保產業生產安全與永續發展。
動植物防疫所也再次呼籲養禽業者提高警覺,並加強下列各項生物安全防疫
措施:
一、配合動物防疫機關進行必要採樣監測工作,及早發現可疑病例,並做妥善處置。
二、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情形,並設「畜牧場衛生管理紀錄簿」詳細登載必要防疫措施執行情形,
若有異常警訊,請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
三、勿至疫區之禽鳥場參觀訪問;若進出疫區(包含工作人員),則至少一週後始可進入禽舍,進入禽舍內,應淋浴、更換衣鞋或徹底消毒。
四、加強人員、車輛管制,嚴禁閒雜人車等進出禽舍內。
五、於禽舍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進入禽舍工作前應先換穿工作衣、鞋。
六、畜禽飼養場所應設置防鳥圍網設施,並於候鳥渡冬季節(每年9月至翌年4月),加強防止野生禽鳥接觸場內禽隻,如有損壞應儘速修復,並應避免水禽、陸禽混養於同一禽舍。
七、加強養禽場清潔消毒工作。
八、使用過之運輸籠、蛋箱應徹底清潔消毒。相關人員接觸活禽後,請立即洗手、消毒。
九、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對其所飼養之家禽,應依免疫計劃所訂之免疫時機,請執業獸醫師接種。
十、不使用非法疫苗,不從事非法走私動物及其產品行為,並勇於檢舉不法情事(防檢局檢舉電話:0800-039-131,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40號信箱)。
民眾面對禽流感可能之威脅,則應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不接觸禽鳥,勤用肥皂洗手,並作好個人衛生管理工作,選購有CAS優良食品標示之禽畜肉類及相關製品,禽肉、蛋類澈底煮熟後即可安心食用;如有發現飼養之禽鳥發生不明原因大量死亡或疑似禽流感異常之症狀時,請立即通報本縣動植物防疫所所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