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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疫苗補助9月16日啟動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2.09.14

因自本(102)年4月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停止口蹄疫疫苗補助後,間接造成養畜戶飼養成本增加,故為降低養畜戶飼養負擔及輔導落實口蹄疫疫苗施打工作,將自102年9月16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開始實施口蹄疫疫苗補助工作,每劑補助10元,以強化偶蹄類動物之口蹄疫群體免疫覆蓋率,防範口蹄疫疫情發生。

養畜戶以四個月為單位,向牧場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養畜戶備妥下列文件:(1)申請書、(2)畜牧場登記證書影本、(3)畜牧場衛生管理紀錄簿第一聯影本、(4)聘置獸醫人員合約書影本、(5)口蹄疫疫苗收據正本、(6)身分證正反影本及(7)金融帳戶影本,以「四個月」為單位向牧場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申請日期分別為:(1)103年1月15日至1月31日。(2)10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3)10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詳細補助方式,請洽所轄(屬)公所動物防疫人員及牧場獸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