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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完成第一階段撲殺作業 召開第三次應變中心會議提策進作為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1.12
縣府於昨(11)日晚間23時20分完成第一階段撲殺消毒工作,今(12)日上午11時在縣府水情中心召開動物重大疫情緊急應變第三次會議,由總指揮官李進勇縣長主持,會中感謝動物防疫人員、相關單位支援及國軍今日上午8時30分動員國軍調派化學兵50名、搬運兵20名,合力進行發生場周邊3公里的禽場、道路及社區環境消毒,並指示防疫所落實感染場及周邊3公里消毒,請各公所動物防疫人員至轄內各禽場發放消毒物資及要求禽場落實消毒及不可任意棄置病死禽,防範疫情擴散。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於會中報告今日疫情累計送檢19場,新增8場送檢,新增這8場有部份場死亡率較低,為求慎重仍採樣送檢。合計送檢之19場死亡總數為19,302隻,死亡率31.9%。確診為新型H5N2之4家鵝場,已完成撲殺消毒作業,撲殺數量5,212隻。防疫所表示因撲殺作業於晚間進行且鵝場為半開放場所,為確保撲殺作業無遺漏,已派遣同仁於12日上午會同化學兵前往完成場進行確認,如有遺漏水禽與屍體立即清除處置並由化學兵進行整場嚴密消毒,避免疫情擴大,並已於12日上午完成第二階段防疫作業的整備工作。
李進勇縣長於會中指示防疫所需持續落實感染場及周邊3公里消毒,並請各公所動物防疫人員協助至轄內各禽場發放消毒物資,要求禽場落實消毒及不可任意棄置病死禽,防範疫情擴散,經查獲任意丟棄,依法裁處。並請農業處針對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宣布全國屠宰水禽之屠宰場停止屠宰至104年1月14日中午12時止事宜,加強宣導。
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轄內家禽屠宰場均有中央畜產會派駐獸醫師駐場督導,屠宰須報經防檢局核備由獸醫師監督下進行,休宰期間全面消毒並禁止水禽移動,以防疫病擴散,已請屠宰業者配合辦理,切勿違法受罰,違反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另本府違法屠宰查緝小組於疫情期間會加強傳統市場查核及疑似違法屠宰地點查緝,一經查獲,依畜牧法裁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避免未經獸醫師屠體檢查之家禽肉品流入市面。
防疫所再次呼籲縣內養禽業者提高警覺,加強生物安全防護措施,避免閒雜人員、車輛進入場區,加強禽場消毒,在疫病發生後,應立即通報動植物防疫所即時處理,切勿使用來路不明的非法疫苗,共同防杜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