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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撲殺補償費剩餘4成之發放 需俟中央核定後撥付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餘4成補償費 俟中央核定後撥付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3.11
雲林縣政府為使此次禽流感受災戶過個好年,於年前動用大批人力審核完成6成撲殺補償費發放的目標。餘4成於年後續積極辦理、匯送中央核定中,俟中央核定確切金額,即據以撥入禽農帳戶。
雲林縣截至目前,撲殺補償費申請送件數共384場,其中有24件為異常、13件為年後收件;年前完成的6成撲殺補償費撥付,金額高達2億7519萬餘元,餘4成補償費將於檢齊相關證明文件(禽體、飼料、墊料…等)、縣府試算後,匯送中央防檢局核定後,再依確切金額扣除年前的6成款項,補撥入禽農戶頭。

農曆年後積極委請疫災農戶儘速補件,今日(週三)已派專人送出51件,金額約4千5伍多萬元。雖中央已將補償費撥入縣庫,惟未奉中央明文核定金額前,仍不得將6成以外之剩餘款項發放予禽農。
動植物防疫所提醒疫災之養禽戶,禽流感撲殺補償費發放作業,須農民、地方及中央三方通力配合,養禽戶如接獲補齊文件通知,請儘快繳交至鄉鎮公所或防疫所,縣府將檢核初審,匯整送政院農業委員會防疫檢疫局複審完成相關補償之作業,以順利撥付其餘4成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