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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中仍存在禽流感病毒 動植物防疫所籲養禽業者勿搶養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4.02
因應本次禽流感疫情,中央農委會訂定相關復養規範;農委會認為原地原樣及原型態復養已無法脫離禽流感之威脅,針對禽流感養禽產業復養、再養及進養等重建,重新檢視相關法令及規範進行產業結構調整,而訂定案例場、案例場周邊半徑1公里範圍內及其他一般禽場三種不同生物風險等級牧場之復養、進養及再養等措施準備就緒,再予恢復飼養,以維護產業永續經營及發展。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日前報載東勢感染禽流感撲殺鵝場,非屬復養場,該場於1月18日前後入雛鵝飼養,於3月底感染禽流感撲殺。防疫所呼籲,目前氣溫雖已回暖疫情趨緩,但仍有零星疫情發生,疫情爆發後,部分非案例場搶養的牧場無一倖免,顯示環境中依然存在病原,農民仍須提高警覺,落實牧場生物安全防疫措施,並依案例場復養及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再養、進養及一般禽場飼養規劃,進行復養、再養及進養,才是杜絶禽流感再度發生的不二法門,畜主應依下列指導措施共同維護畜養環境,早日恢復產業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