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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6.25
為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發生及傳播,雲林縣政府於104年6月17日公告雲林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自即日起生效,並分送各鄉鎮市公所及產業團體配合執行。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本措施為輔導所轄養禽業者按部就班完成復養、再養、進養及飼養程序,並配合落實相關防疫及生物安全措施,且切勿冒進復養或進雛,以降低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風險,維護產業永續經營發展。

防疫所也籲請養禽業者應提高警覺,共同防杜任何疫情發生與蔓延,確保產業的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