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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雞場再度爆發禽流感,請養禽業者落實自主衛生管理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9.01
近日雲林縣1通報案例土雞場,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為新型H5N2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簡稱防疫所)已於昨日完成該場撲殺清場作業,並已展開相關疫情調查及該場及其周邊清潔消毒等防疫工作。

撲殺清場作業撲殺清場作業

防疫所表示,昨日撲殺的案例場於本年3月初曾發生新型 H5N8高病原性禽流感而遭撲殺,經完成全場區清潔消毒並空場21日及哨兵家禽試驗後復養,不料於8月底又感染禽流感,惟病原檢驗結果為新型 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目前防疫所已啟動案例場半徑1公里內禽場監測採樣及周邊公共區域及高風險區域消毒防疫措施,相關監測採樣也將以鴨場為優先採檢,因鴨科動物為禽流感重要保毒動物之一,感染時多無明顯臨床症狀,僅可能發生攝食量、飲水量或產蛋率下降等現象。因此畜主應每日自主觀察場內禽隻健康情形,遇有前述現象或死亡率異常增加時,應主動通報牧場所在地公所及防疫所協助採檢,釐清可能原因,防疫所也籲請養禽業者配合相關採檢工作,以早期發現疑似案例,即時處置,防範疫情蔓延。
目前氣溫早晚偏涼,又值候鳥南遷渡冬時節,業者應提高警覺,依雲林縣政府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自主落實牧場生物安全防疫措施,加強進出車輛、裝載箱籠、器械之清潔消毒,切勿冒進進雛復養,並依案例場復養及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再養、進養及一般禽場飼養規劃,進行復養、再養及進養,才是杜絶禽流感再度發生的不二法門,畜主應依下列指導措施共同維護畜養環境,早日恢復產業運轉。
案例場復養及周邊半徑1公里內非案例禽場再養、進養及一般禽場飼養指導措施
1. 案例場復養:
(1) 完成撲殺清場作業。
(2) 全場區清潔消毒並空場21日。
(3) 周圍半徑1公里內案例場均已完成防疫處理撲殺清場及場區完整清潔消毒。
(4) 執行21日哨兵家禽試驗,並通過檢驗。
(5) 申請業者應接受教育講習。
2. 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禽場內非案例禽場再養或進養:
(1) 周圍半徑1公里內案例場已完成防疫處理或未有案例場。
(2) 再養或進養前已完成全場區清潔消毒。
3. 飼養禽舍生物安全等級:
(1) 陸禽:應有密閉式、非開放式並具防鳥圍網之禽舍。
(2) 水禽:應有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