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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林聰賢主委視察廚餘蒸煮作業 宣示嚴防非洲豬瘟入侵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7.11.04
10月31日在金門小三通截獲的大陸豬肉製品(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同。為了解廚餘養豬場相關蒸煮設備操作及加溫殺菌運作情形,行政院農委會林聰賢主任委員4日來到雲林縣視察廚餘養豬場,縣府秘書長黃玉霜、農業處長張鴻猷、環保局長張喬維及西螺鎮長鄭玲惠等陪同。
林主委表示中國大陸今年8月初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以來,目前疫情已擴及13省/市/區,達56案例,疫情有持續漫延的趨勢。由於在中國大陸7成以上非洲豬瘟案例場為廚餘養豬場,中國大陸帶毒肉製品一旦進入我國,廚餘將會是台灣目前感染非洲豬瘟風險最高的途徑;非洲豬瘟目前無治療方法僅有撲殺一途,現階段尚未禁止廚餘養豬,請相關業者務必依環保規範做好回收廚餘蒸煮作業。

另農政(包括動物防疫)機關將針對廚餘養豬場加強輔導該等豬場之廚餘蒸煮條件,應符合環保署規定之標準,並落實生物安全防疫工作。另規劃自本年12月起將會同環保機關針對所轄廚餘養豬場進行聯合稽查。
為防堵任何可能的傳播途徑,農委會已協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針對重點港口啟動擴大執檢作法,提升港口安檢比率,防範漁船走私,並先期掌握往返大陸地區之船舶,並就小三通旅客尖峰流量,調派人力支援通關安檢,防範民眾夾帶豬肉產品入境。另為有效嚇阻違法攜帶肉類產品返國,已著手修法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未來對於違規的旅客,將依法予以重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動植物防疫所呼籲,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相關畜牧業者應避免至疫區國家牧場或屠宰場參訪,倘有赴疫區國家參訪旅遊,返國後亦須淋浴、更換衣鞋及澈底消毒,隔1週後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並持續落實門禁管制及場內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另利用廚餘餵飼之養豬場,應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並持續攪拌,且維持中心溫度90℃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後始可餵飼豬隻。若發現場內豬隻疑似感染非洲豬瘟或豬隻發生異常大量死亡,應立即主動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未依規定通報且經確診為非洲豬瘟,除將被處罰新台幣5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且撲殺不予補償。若發現疑似疫情,應儘速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及輔導防治措施,以防範疫情發生及維護產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