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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洲豬瘟疫病入侵 全民齊心一起動起來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7.12.22

雲林縣民眾於昨(21)日大眾運輸轉運站內拾獲來路不豬肉製品!疑遭民眾隨意丟棄,經熱心民眾拾獲後,交由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處置。
防疫所表示該民眾具有高度警覺性立即緊急連繫並送至該所,防疫所立即受理收管該產製品並進行消毒密封派專人將該物送至防檢局台中分局,目前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至昨(21)日已擴及23省/市/區,達99案例,顯示疫情失控。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透過如教育宣導、農戶簡訊及第四台跑馬燈等多重管道廣告宣導旅客勿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已自14日生效,罰鍰已提高為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外界質疑14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太低應予提高,防檢局已於18日再度公告修正該基準,旅客如3年內自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一次的罰鍰由5萬元提高到20萬元,第2次以上違規直接開罰100萬元。

另為管控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的風險,防檢局除向網購平臺溝通宣導外,並持續與關務署合作,針對快遞貨物運送網購物品加強X光機檢查及檢疫犬偵測,做到滴水不漏。違規輸入未申請檢疫者將移送法辦,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防疫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違規自疫區攜帶或輸入肉類產品,共同合作阻絕疫病入侵。

基於防疫從嚴考量,請民眾如持有來源不明之肉品需協助處置,應於上班時間送至防檢局各分局及檢疫站或當地動物防疫機關,防疫同仁會收集包裝妥當後統一銷燬處理,以免不慎進入廚餘鏈,增加疫病傳播風險。
防疫所呼籲不要前往疫區國家的畜牧場參訪,切勿攜帶肉製品回國。防檢局各分局聯絡資訊請查詢該局網站(www.baphiq.gov.tw),或直接聯繫防檢局各分局動物檢疫課,基隆分局(02-24247342),新竹分局(03-3982431),臺中分局(04-22853419),高雄分局(07-97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