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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校園流浪犬事件之說明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9.17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某校園流浪犬事件,案經縣府教育處查處,說明如下:

 

該校園鄰近社區愛狗人士平時就會自備飼料,餵食這兩隻流浪犬,但因該校學生家長反應流浪犬會在走廊、在教室到處奔跑吠叫已影響教學。最近才透過善心人士,將流浪犬送給外地愛狗人家領養,並非學校棄養。這原本是一樁美事,但因領養家庭希望想以更人性的相處方式與狗建立感情,並未將狗緊緊綁住或關進籠裡,希望給狗兒建立自由自在生活環境,期望他們能早日適應新環境。不料這兩隻狗兒掙脫逃離領養飼主,跑回學校,而造成誤會。

   

教育處表示,站在教育的立場,重視生命教育在校園中的落實,學校要領養校狗,應在全校具有共識的前提之下,於學生安全、環境衛生、照顧責任皆已規劃完整之後,縣府教育處樂見在校園中有生命教育真正體現的機會。但前提是要全校有共識,配套要完善。

 

縣府在引導學生尊重生命,落實新課綱中對人、生命、環境的關懷之生命教育,不遺餘力。未來也會再關心本事件後續認養狀況,並請學校重視生命關懷等議題,也營造友善校園,讓師生能有良好學習環境。另縣防疫所也接受轄內各級學校預約申請到校進行動物保護相關教育宣導,配合學齡學生採用適當教材進行說明,落實動物保護動物福利。

 

防疫所也指出,若學校有飼養校犬,所方可以協助以學校名義登記為校犬,並每年提供狂犬病疫苗注射。同時也呼籲飼養犬隻除須植入晶片外,亦應每年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保護你我牠;尊重生命,養牠,就應愛牠、不要拋棄牠。